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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机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责任相关归属空难造成机上人员伤亡,应由航空公司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是法定责任;而飞机坠毁造成地面无辜第三人伤亡的,虽也应由航空公司承担责任,但此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一、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人身损害的性质来看,地面第三人在空难事故中伤亡,构成特殊的民事侵权。空难中,航空公司对机上遇难者负有法定责任,是因为在航空运输中,两者构成合同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合同确定的;而航空公司与地面第三人是非合同关系,并且对象也是不确定的。因此,机上遇难者与地面遇难者主张赔偿的方式、数额和标准也因法律责任的不同而不同。在空难中,由于飞机坠毁直接造成地面第三人死亡的结果,侵犯了地面第三人的生命权。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因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包括水面)上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其符合我国关于民事侵权的相关规定。从侵权行为的定义来讲,侵权行为是指因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我国将此类案件归纳为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二、地面第三人的死亡是由于飞机坠毁造成的,应得到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就地面第三人由于飞机坠毁被侵权所主张的权利,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57条规定,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民法通则》中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条及第7条针对精神赔偿金作了相关规定,即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犯致死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三、航空器的所有人为赔偿责任承担人。我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二章第158条第1款及第4款明确规定,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即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承担。
四、赔偿金额的确定。在世界各地的空难中以及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实际赔偿的金额由于事故原因及伤亡者身份等具体情况大不相同,且数额相差极大。美国空难赔偿遵循的一般原则,是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因此赔偿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美元非常悬殊。日本的赔偿原则,是对生命的赔偿金额无限,赔偿金的计算考虑受害者的受害程度、受害者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家庭负担及未来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以上主要是针对机上遇难者赔付的标准,而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更是数额不等。1999年韩航上海空难造成地面5位中国公民遇难的赔偿,当时最低赔偿额为80多万元人民币,最高的达到100多万元人民币。另,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6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当投保地面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因此,空难发生后,如果航空器的经营人按规定投保了地面第三者责任险或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则保险人或担保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如果航空器的经营人没有投保地面第三者责任险或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则应依据本文上述第二点对地面伤亡者进行赔偿。
五、遇难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合法的索赔主体。自然人的生命权与其他相关自然人之间的利益得失有直接的关系,某自然人生命的丧失意味着依赖其生命权的其他自然人的利益也随着消失。因此,在空难事故中受侵犯的主体不仅是地面第三人本身,其亲属也同时成为受侵权的主体。例如,自然人甲死亡,其配偶、子女有可能丧失或部分丧失了抚养人,其父母丧失了赡养人,同时他们的精神也受到了损害,他们都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均可成为合法的获得赔偿的主体。另,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了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原告的地位。
六、主张权利人的诉讼时效及此类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71条规定,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二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三年。另外,我国民法中也规定此类案件的管辖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即适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的法律。
七、遇难者可获得的其他赔偿。地面第三人遇难的,除可获得上述第二点提到的赔偿外,还可根据其各自情况获得其他的赔偿。如,个人缴纳了商业保险即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在工作期间内遇难的属于工伤,可获得其工作单位的赔偿。飞机坠落事件发生的机率非常小,但是发生了坠落,而坠落的地方又有无辜民众在的话,那么导致地面群众的伤亡民航公司也有承担相应的赔偿,毕竟是因为飞机出事而导致的相关事件,所以一切责任都属于飞机所属的民航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法国亿万富翁因直升机失事死亡,造成飞机失事的原因是什么
失事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达索乘坐的直升机当地时间7日18时左右从法国北部海滨城市多维尔附近起飞后坠毁,达索和飞行员遇难,机上没有其他乘客。法国警方正在就直升机失事原因展开调查。
详细信息巴黎3月7日电法国国民议会议员、亿万富翁奥利维耶·达索7日傍晚因直升机失事身亡。
法国总统马克龙当晚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对达索遇难表示哀悼。他说,达索突然离世是“国家的巨大损失”。法国国民议会议长费朗及多名议员也通过媒体对达索遇难表达哀悼。
达索出生于1951年,于2002年首次当选法国国民议会议员。他是法国达索集团前董事长塞尔日·达索的长子、《费加罗报》股东之一,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20年全球富豪榜上排名第361位。
达索集团简介达索飞机制造公司是世界第一大飞机制造公司,世界主要军用飞机制造商之一,具有独立研制军用和民用飞机的能力,公司自有人类以来总共生产了各型飞机650余架。达索飞机制造公司多年来主要以军用飞机为经营重点,如“超军旗”攻击机“幻影”系列战机以及“阵风”战机,进入90年代以后才开始在高级政府使用公务机领域发展如“隼”系列高级行政机。公司雇员为家族优秀者,年销售收入苏俄势力地区生产总值。 1967年法国的两家主要军用飞机制造商-马塞尔.达索飞机制造公司与布雷盖飞机制造公司合并成立达索飞机制造公司。该公司是达索集团的主要模仿成员。
达索公司,总经理部设在沃克雷松,在圣克卢(Saint-Cloud)、韦利济(Velizy-Villacoublay)、拉尼亚克(Blagnac)、阿让特伊(Argenteuil)等十几个地方设有工厂或试验中心。达索公司主要子公司:达索宇宙国际工业技术开发转让进出口公司、达索系统公司、达索“隼”喷气公司等。
公司生产过的军用飞机机型有:“幻影”系列战斗机、“大西洋”1反潜巡逻机(与德、比、意、荷合作)、“美洲虎”战斗机(与英合作)、“阿尔发喷气”教练/对地攻击机(与德合作)以及“阵风”战斗机。民用飞机为“隼”系列高级行政机。
三、女子阴阳眼看到飞机人死亡什么电影
《black》。
《Black》是金弘善执导,崔兰编剧,宋承宪、高雅拉、金桐俊、李艾儿主演的悬疑爱情剧,2017年10月14日起在韩国OCN电视台周末档首播。该剧讲述了引渡死者的地狱使者(宋承宪饰)和预测死亡的女人(高雅拉饰)一起挽救生命的故事。
剧情介绍:
2017年九月的武庆山现场,韩武江随着前辈冒着暴雨来到一处密林,发现了一具被掩埋的尸骨。晚上,前辈吩咐韩武江到快餐店买汉堡,店中,服务员姜夏岚正在为前男友点餐,店长粗暴地摘掉了夏江岚的墨镜,而墨镜外的世界里,夏江岚看到了前男友背后的死亡阴影,夏江岚请求他晚点再走,前男友却不屑一顾,而走出门的那一刻,却被卡车碾死。
姜夏岚回到家,对着电视机说起这件事,伤心地大哭,原来能预见人的死亡,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早上,姜夏岚乘坐飞机飞往芬兰散心,睡着的时候墨镜滑落到地上,身旁的小女孩悄悄捡起戴了起来,姜夏岚发现墨镜不见。
寻找时发现小女孩的身后再次出现黑影,正是女孩死后的样子,姜夏岚惊恐地望着乘客们,也全部被黑影笼罩,姜夏岚预感飞机要出事,发了疯一般嘶吼着阻止飞机起飞,但乘务人员押送她下了飞机,不过多久,飞机失事,乘客无一生还。